关于做好丽水学院2022-2023学年“国家奖学金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
作者:发稿时间:2023-09-17浏览次数:25


班级

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按照《丽水学院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》(丽学院办(2021)39 号)要求,现就进一步做好2022-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

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,全2名。

、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

2022-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参照《丽水学院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》(丽学院办(2021)39 号)细则和要求。

三、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

  1. 917-924班级积极组织学生申报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申请审批表班级组织召开评选推荐会,并将推荐结果在班级内公示3天。925日之前学生科完成推荐

  2. 926日:学院报送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情况,并向学院全体学生公示5日。学院学生科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审核,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报党政联席会议审定。在申请审批表“院(系)推荐意见”栏上签署意见(盖章)报送学生处,同时报送相关材料;

、工作要求

  1. 国家奖学金奖励和资助额度大、时间较紧,各班级必须组织宣传到位,严格规范的执行评审标准、评审程序,必须按时间节点保质完成各项工作;

  2. 班级对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必须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;

  3. 国家奖学金相关表格见附件。填写表格前必须认真阅读申报材料填写说明与填写要求,不得擅自更改或自制表格,各项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报送学生处。

    (附件1填写必看)国家奖学金样表(2021.10).docx

    附件1:2022—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-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.doc

    附件2:XX学院2022-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一览表.xl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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